根据《校园网主页通知栏信息发布有关规定》(暂行)制定本规范,作为网络中心信息发布管理员审核发布信息细则,须严格遵守。
1、 经常检查单位已自行发布的信息内容是否符合《校园网主页通知栏信息发布有关规定》(暂行)。发现违规的,要及时处理并报告。
2、 严格审核单位递交信息网络中心需要发布的信息内容是否符合《校园网主页通知栏信息发布有关规定》(暂行),认真核对单位盖章和签字事项,留取联系人信息。
3、 送来需要发布的信息,超出规定范围的,由管理员接收原件,报送中心领导审批。
4、 信息发布权限发放前,需校属单位、机关申请,经中心管理员报部门主管签字后,报网络中心领导签字确认,再向申请单位发放。
5、 办理单位信息发布人员变更交接工作报备。
6、 管理员每年负责提交定期审核信息发布权限情况报告。
7、 负责相关工作报表、流程的拟制和完善工作。
8、 管理员每年负责提交校园网主页通知栏信息发布工作情况总结报告。
信息网络中心
2011年9月22日